济宁医学院信息员工作职责

发布者:基建处新发布时间:2019-04-01浏览次数:21

济宁医学院信息员是指为所在部门、单位及时采集、整理、发布信息并负责本部门、单位网络使用中的高效运行和常见故障处理的人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信息员在学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和本部门、单位信息化负责人的领导下,在信息技术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负责所属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业务推广工作。要求信息员熟悉部门情况,掌握学科专业知识和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网络实用操作技能、计算机操作和维护技能。

二、遵守国家各级主管部门关于网络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学校有关规定,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能够履行监督职责,预防并制止本部门、单位利用网络从事不良活动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三、负责本部门、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用于管理的用户名及密码不得转告他人。网站内容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上网文件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严禁不宜内容上网。注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传播和使用网络上未授权的文件。加强网站信息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时查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通报,确保网站信息的安全。

四、负责本部门、单位信息资源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信息的整理、发布与备份,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可用性和及时性。杜绝利用网络从事与教学、科研、管理无关的活动。

五、负责本部门、单位信息发布工作,发布与本部门、单位工作业务相关的信息。所发布信息须经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新闻、消息类栏目的更新原则上不超过一周,其它栏目可根据其性质在适当的时间内更新。同时协助信息技术中心做好与本部门、单位相关的学校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并根据形势的发展整理修改相关信息,提交给信息技术中心以便更新维护。

六、负责为本部门、单位领导和教学、科研组织等提供所需的信息。负责本部门、单位信息在校内外的网络传输和交流。负责对本部门、单位管理的信息子系统的不断完善和优化提供工作建议,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做好本部门、单位网站的改版工作。负责培训相关人员应用学校信息化平台,协助他们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本部门、单位各类网络设备和联网计算机的管理,监护由信息技术中心安装放置在本部门、单位的校园网络接入设备与线路等网络设施。协助本部门、单位校园网用户办理入网手续和计算机日常管理事宜,并帮助解决使用计算机与网络时遇到的疑难问题。

八、坚持信息安全、计算机管理、网络管理等相关业务的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