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基本建设的各项法规政策,行使基建处管理职能。
二、根据学校战略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基建处年度工作计划。
三、主持召开处务会和全处职工大会,研究、布置和总结各项工作,组织全处岗位业绩考核。
四、按照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建设工程项目报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管理工作。
五、代表学校,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等各项监督管理工作。
六、作好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控制,把好项目建设程序关、工程质量关、材料采购关、协议合同关、经费开支关。
七、负责与基建工作有关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作好同其他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工作。
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
九、组织职工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十、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团结全处职工,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