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大:“市场经济”第一次写进党的正式文件 李颖 |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对计划和市场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 党的十二大讲的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概念;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提出了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 1990年底,邓小平明确指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是计划、市场这样的内容。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调节,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那回事。” 1992年2月,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再次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 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人们对计划与市场、建立新经济体制问题的认识又有了一些新的提法。大体有这么几种:一是建立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二是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三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 这三种提法,究竟哪一种更切合我国的实际,更易于为大多数同志所接受,更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呢?6月9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的讲话中提出: “……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总得最后确定一种大多数同志都赞同的有关经济体制的比较科学的提法,以利于进一步统一全党同志的认识和行动,以利于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的新经济体制的建立。我个人的看法,比较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 江泽民进一步解释说: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也就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这在人们的脑子里和认识上一直是清楚的,不会因为提法中不出现‘有计划’三个字,就发生是不是取消了计划性的疑问。而且,前面已讲到资本主义经济也并不是无计划。所以,我觉得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可以为大多数干部群众所接受的。” 为什么要在市场经济前加上“社会主义”?这不是说市场经济本身姓“社”,而是表明我们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建立市场经济的。这是世界发展史上从未有过的,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创造。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共产党把“市场经济”这个一向被认为是资本主义专利的名词,写进自己的正式文件,这是又一次思想大解放,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